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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灌浆料梁柱加大适用

更新时间:2024-06-28 08:29:04 编号:c33d14gv83f8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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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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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灌浆料C40灌浆料 C60灌浆料 C80灌浆料 C100灌浆料 C120灌浆料 H30灌浆料 H40灌浆料 H60灌浆料 H80灌浆料 H100灌浆料 H120灌浆料 CGM-1灌浆料 CGM-2灌浆料 CGM-3灌浆料 CGM-4灌浆料 CGM-5灌浆料 CGM-6灌浆料 HGM灌浆料 BY灌浆料 支座灌浆料 早强灌浆料 抢修灌浆料 设备安装灌浆料 水下抗分散灌浆料 通用灌浆料 超细灌浆料 豆石灌浆料 强灌浆料 超流态灌浆料 套筒灌浆料 环氧灌浆料 耐高温灌浆料 风电灌浆料 无氯化物灌浆料 环氧灌浆料
适用范围
设备基础灌浆

韶关灌浆料梁柱加大适用

高强无收缩宝和汇辰灌浆料试验结果
圆柱体试件劈裂抗拉强度试验结果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应按下式计算,计算至0.01MPa:
fct== (E.5.1)
式中 fct——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测试值(MPa);
F——试件破坏荷载(N);
d——劈裂面的试件直径(mm);
l——试件的长度(mm);
2 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有效值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1)以5个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有效强度值;
2)若一组测值中,有一大值或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大于15%时,以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有效强度值;
3)若大值和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大于15%,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应重做。
当需要计算劈裂抗拉试验结果的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时,应至少有15个有效强度值。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的来源、品种、型号和批号;
2 取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3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4 试件的编号和尺寸;
5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6 试验设备的型号、量程及检定日期;
7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8 试样的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9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10 取样、试验、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H60宝和汇辰灌浆料试验步骤
E.4.1 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从养护室取出后应及时进行试验。先将试件擦拭干净,与垫层接触的试件表面应清除掉一切浮渣和其他附着物;
2 标出两条承压线。这两条线应位于同一轴向平面,并彼此相对,两线的末端应能在试件的端面上相连,以判断划线的正确性;
3 将嵌有试件的试验装置于试验机中心,在上下压头与试件承压线之间各垫一条截面尺寸为2mm×2mm木垫条,圆柱体试件的水平轴线应在上下垫条之间保持水平,与水平轴线相垂直的承压线应位于垫条的中心,其上下位置应对准(图E.4.1);
4 施加荷载应连续均匀地进行,并控制在1~1.5min内破坏;
5 试件破坏时,应记录其大荷载值及破坏形式。

图E.4.1 试件安装示意图
1-试件;2-木垫条
E.4.2 当按本附录第E.4.1条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试验时,若试件的破坏形式不是劈裂破坏,应检查试件的上下对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若对中没有问题,应检查试件的原材料是否固化不良,或不属于富填料的粘结材料。

C60宝和汇辰灌浆料试验条件
试件状态调节、试验设备及试验的标准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 1446的规定。
试验装置(图D.5.2)的加载压头及支座与试件的抵承面应为圆柱曲面;加载压头及支座应采用45号钢制作,其表面应光滑,无凹陷及疤痕等缺陷。加载压头的半径R应为3mm±0.1mm;支座圆柱半径r应为(1.5mm~2.0mm)±0.1mm,加荷压头和支座的长度宜比试件的宽度大4mm。

试验装置示意图
试验步骤
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检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 1446的要求。
试件应置于试验装置的中心位置上。其跨度应调整为L=20mm,且误差不应大于0.3mm;加载压头的轴线应位于两支座之间的中央;且应与支座轴线平行。
D.6.3 以(1~2)mm/min的加荷速度连续加荷至试件破坏;记录大荷载Pb及试件破坏形式。
当试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确认试件已破坏,并可立即停止试验:
1 荷载读数已较峰值下降30%;
2 加荷压头移动的行程已超过试件的名义厚度(即4mm);
3 试件分离成两片。

宝和汇辰灌浆料加固安全性鉴定适用的试验方法标准
A.0.1 结构胶粘剂胶体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2918;
2 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918;
3 本规范附录E《富填料胶胶体或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劈裂抗拉强度测定方法》;
4 本规范附录P《胶粘剂浇铸体(胶体)收缩率测定方法》。
A.0.2 结构胶粘剂粘结能力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GB/T7124;
2 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对接接头拉伸强度测定方法》GB/T6329;
3 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高温拉伸剪切强度试验方法(金属与金属)》GJB444;
4 本规范附录F《结构胶粘剂T冲击剥离长度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5 本规范附录G《粘结材料粘合加固材与基材的正拉粘结强度试验室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6 本规范附录K《约束拉拔条件下胶粘剂粘结钢筋与基材混凝土的粘结强度测定方法》
7 本规范附录N《混凝土对混凝土粘接的压缩抗剪强度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结构胶粘剂耐环境和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本规范附录C《胶接耐久性楔子快速测定法》;
2 本规范附录J《结构胶粘剂湿热老化性能测定方法》;
3 本规范附录L《结构胶粘剂耐热老化能力测定方法》;
4 现行国家标准《胶接耐久性拉伸剪切蠕变性能试验方法》GJB 3383(方法105);
5 本规范附录M《胶接试件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测定方法》;
6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试验方法》GB/T50329。
A.0.4 结构胶粘剂物理化学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适用期的测定》GB/T7123.1;
2 现行国家标准《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GB/T1634.2;
3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垂流度的测定》GB/T13477.6;
4 本规范附录H《结构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
5 本规范附录Q《结构胶粘剂初黏度测定方法》;
6 本规范附录R《结构胶粘剂触变指数测定方法》;
A.0.5 水泥基注浆料和宝和汇辰灌浆料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应用技术规范 附录A》GB/T50448;
2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附录C》GB50119;
3 本规范附录S《结构加固用砂浆体和宝和汇辰灌浆料浆体抗折强度测定方法》;
4 现行行业标准《耐火浇注料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YB/T2206.2;
5 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
A.0.6 纤维复合材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3354;
2 现行国家标准《单向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3356;
3 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强塑料纤维体积含量试验方法》GB/T3366;
4 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9914.3;
5 本规范附录D《纤维复合材层间剪切强度测定方法》。
A.0.7 钢丝绳抗拉强度和弹性模量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2 现行行业标准《光缆用镀锌钢绞线》YB/T098(附录A)。
A.0.8 纤维改性混凝土或砂浆弯曲韧性的测定应采用本规范附录T规定的《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和砂浆弯曲韧性测定方法》。
A.0.9 后锚固连接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1 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1;
2 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6;
3 本规范附录U《锚固承载力检验方法》;
4 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锚栓》JG 160,附录F《专项性能检验》。

钢纤维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的几何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异形纤维,但不应采用园直钢丝切断型纤维、波浪形纤维及直角钩纤维。
2 熔抽型工艺仅允许用于不锈钢纤维;不允许用于碳钢和合金钢纤维;
3 钢纤维的几何参数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表11.2.1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几何参数要求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纤维等效直径(mm) 0.40~0.90 纤维长径比 40~80
纤维长度(mm) 35~60 纤维几何形状合格率(%) ≥85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纤维,其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普通混凝土,应采用380级或600级(490级);
2 对高强混凝土,应采用600级(490级)或1000级(830级)。
注: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不锈钢纤维。
当钢纤维用钢板制作时,允许用切断成型的母材作抗拉强度试验,并用以表示钢纤维的抗拉强度等级。
抗拉强度等级符合本章第11.2.2条及第11.2.3条规定的钢纤维,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根钢纤维在不低于15℃室温条件下,应能经受绕φ3圆棒弯折90º不断裂的检验;
2 钢纤维表面不应有油污及影响粘结的杂质,且不得有锈蚀。
钢纤维混凝土采用的钢纤维体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于增强、增韧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1.2%~2.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 当仅用于防裂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0.5%~1.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 当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场合时,钢纤维体积率应由设计单位通过试配和检验确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性检验确定的韧性指数I5应不低于5。
有抗疲劳、抗冲击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其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通过组设计的检验方案的鉴定。
符合本章各条规定的钢纤维混凝土,可评为对结构加固工程适用的钢纤维增强(或改性)混凝土。

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应符合表6.2.1–1和表6.2.1–2的规定。
表6.2.1–1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安全性鉴定标准
检 验 项 目 龄期(d) 检 验 条 件 合格指标
抗压强度(MPa) 1 采用边长为100mm立方体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在(23±2)℃、(50±5)%RH条件下进行检测 ≥20.0
3 ≥40.0
28 ≥60.0
劈裂抗拉强度(MPa) 7 采用直径为100mm的圆柱形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5
28 ≥3.5
抗折强度(MPa) 7 采用100mm×100mm×400mm的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0
28 ≥9.0
与钢筋握裹强度
(MPa) 28 采用Φ20mm光面钢筋,埋入浆体长度为200mm,按DL/T 515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0
对钢筋腐蚀作用 0(新拌浆料) 采用GB 8076规定的试样和方法进行检测 无
续表6.2.1–1
检 验 项 目 龄期(d) 检 验 条 件 合格指标
耐施工负温作用能力(抗压强度比,%) (–7+28) 采用GB/T 50448规定的养护条件和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80
(–7+56) ≥90
注:(–7+28)表示在规定的负温下养护7d再转标准养护28d,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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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宝和建材有限公司
  • 徐超
  • 江西 南昌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6-06-01
  • 人民币2000000万
  • 灌浆料
  • 灌浆料,支座灌浆料,压浆剂,植筋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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