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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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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墓穴四角或两旁,各立一根木柱,柱上有圆孔,名为“穿”。再在两柱的穿中架一根横木,木上缠以绳索,可用来放绳,如辘轳一样,将棺木牵引入墓穴。入葬完毕,木碑随之埋入地下,或置于墓旁。春秋时期,天子六纤四碑,诸侯四纤三碑,大夫二纤二碑。至周朝,天子开始用石碑,周末诸侯也开始用石碑。周朝的石碑还只是利用穿,来引棺入穴,碑上是不刻文字的。汉代开始将死者的情况,如姓名,生卒年月日,刻在碑上,而有地位的人,则开始了树碑立传,从而形成了墓碑,墓表等礼仪文化。
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风水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长达21字,正合“生”格,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陵墓》:"袁尚书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骆庄南里许,碑刊明资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袁节寰(袁可立)墓。"
上古时期凡掘塘穴葬棺木,盖土与堆平,不植树者称墓。坟是埋葬死人筑起的土堆。墓而不坟就是埋葬死人后不作标志。
土葬是世界大多数民族的传统丧葬方式。古代中国是宗法社会,亲亲观念很重。天葬和火葬在汉民族看来很不人道,所以不取,而“葬”之本意为掩藏,土葬具有入土为安的感情安慰。土葬初并不筑坟,也不立碑。《礼记·檀弓上》载:“古也,墓而不坟”,周代以后才“始筑坟墓,或种上树,以为墓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