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北京移动式危废暂存间,承接移动式危废暂存间,制作移动式危废暂存间,户外移动式危废暂存间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储存场地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储存场所达到三防要求,既防风、防水、防晒,离开居民区域800m外,地表水域150m外,场所内围墙分割区域,不能同种类物品放置同一区域。地面采用防静电硬质环氧树脂材
危废间门口标志,于危险皮物储存,所做到“三防”
失),危废间地面要防渗漏,危废间屋顶封闭防雨淋、危废间上锁防流失。即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危险物管理处置管理规定
感光材料废物 (HW16),废显影液、定影 液,石棉废物(HW36);含钎废物 (HW31)
废电路板,化学实验废液, 含汞废物 (HW29).废日光灯管,化学实验废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