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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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危废间建设和检查要点】
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
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
【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储存场地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储存场所达到三防要求,既防风、防水、防晒,离开居民区域800m外,地表水域150m外,场所内围墙分割区域,不能同种类物品放置同一区域。地面采用防静电硬质环氧树脂材
料,防止静电以及防止液体渗漏。内部需要有引水槽,或者有防止泄露等回收装置(如类似托盘类有一定容积率的底座)。
各单位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到的位置,严禁乱存乱放。3、各单位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供应处皮旧物资室,同时作好交 接记录。
供应处废旧物资室建立危险皮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 物储存及处理情况。
危险废物处置 委托有危险皮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皮物,并签订委托处置合 同,
不撞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