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防火卷帘,双轨双帘防火卷帘,防火卷帘,提升折叠防火卷帘 |
面向地区 |
材质类型 |
复合材料 |
外观质量
防火卷帘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
相对运动件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不应有毛刺。
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应有错位。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应平整,不应有夹渣、漏焊、疏松等现象。
所有紧固件应紧牢,不应有松动现象。
零部件
7.3.1 零部件尺寸公差
7.3.1.1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长度(L)采用钢卷尺测量,测量点为h/2处。宽度(h)及厚度(s)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距帘面两端部50mm处和L/2处3点,取平均值。如图5所示。
帘板尺寸公差测量
图5 帘板尺寸公差测量示意图
7.3.1.2 防火卷帘导轨的槽深(a)和槽宽(b)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其底部200mm处2点,取其平均值。
7.3.2 帘板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串接后相邻帘板的摆动量采用直角尺测量;窜动量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装配成帘后的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处的搭接量采用直尺测量;夹板的间距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4 导轨
7.3.4.1 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采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取较小值。
7.3.4.2 导轨的平行度误差采用钢卷尺测量。测量点为距导轨顶部200mm处,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导轨底部200mm处3点,取大值与小值之差。
7.3.4.3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内防烟装置采用塞尺测量。当卷帘关闭后,用0.1mm的塞尺测量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之间的缝隙,若塞尺不能穿透防烟装置,表明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紧密贴合。
7.3.4.4 导轨的垂直度误差采用吊线的方法,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3.4.5 导轨的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5 门楣
防火防烟卷帘门楣内的防烟装置按7.3.4.3的规定进行测量。非贴合部分间隙采用2.0mm的塞尺测量。
7.3.6 座板
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的平行状态采用目测检验。
7.3.7 传动装置
7.3.7.1 防火卷帘的传动装置采用目测检验。
7.3.7.2 垂直卷轴的挠度采用精度为±0.1mm的挠度计测量。测量时先将卷轴用夹具固定在测试框架上,再施加均布荷载(荷载值等于卷帘帘片重量)于卷轴上,待稳定10min后,测中间挠度值。试验装置如图6所示。
卷轴挠度测量装置
图6 卷轴挠度测量装置示意图
1——重块;
2——挠度计;
3——试件;
4——夹具;
5——可调框架。
7.3.7.3 侧向卷卷轴的垂直度误差按7.3.4.4的规定进行测量。
7.3.8 卷门机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各项性能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量。
7.3.9 控制箱
防火卷帘用控制箱的各项性能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量。
标志
每樘防火卷帘都应在明显位置上安装性铭牌,铭牌上应含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电机功率;
e)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