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防火卷帘,无机防火卷帘,无机双轨双帘防火卷帘,提升防火卷帘 |
面向地区 |
防火卷帘根据材料、防火要求以及启闭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按耐风压强度可分为50型、80型、120型;(2)按帘面能力可分为单面防火卷帘和双面防火卷帘;(3)按耐火极限可分为钢质防火卷帘、钢质防火、防烟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防烟卷帘、防火卷帘;(4)按启闭方式不同可分为垂直卷、侧身卷、水平卷。2、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大致可分为应用于外墙开口部位和室内开口部位两种情况。
防火卷帘调试要求 1. 通电功能调试 1)通电功能调试时,应将防火卷帘控制器分别与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卷门机等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适用场所 1.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2.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3. 厂房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4.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进行分隔,如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好控制
在4.0m以下,以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5.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 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