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钢制防火墙,防火墙抗爆分析,上海防火墙,轻质防火墙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 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 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 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直接设在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并不燃烧屋面不小于400mm。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小于500mm。当屋顶承重构件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包括纵向防火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不必高出屋面。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防火隔墙对于耐火极限没有具体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一般相对于防火墙的耐火性能差一点,也是不能替代防火墙的。
主营行业:墙体材料 |
公司主营:防爆墙-->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9-30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安防设备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214000 |